氙燈加速老化試驗箱的結果可用于比較材料的相關性能。是判斷不同批次的材料和已知性能的對照物的質量水平是否相同。
在同一臺設備上同時進行試驗時,材料間比較較為適宜。通過比較材料的具體性能下降到特定水平所需要的暴露時間或輻射量,可以反映出結果。
為比較試驗材料與對照材料的性能,強調建議每項試驗至少有一種對照材料可以接觸。所選對照品必須有相似的成分和結構,以使其失效模式與對照品相同。使用兩種對照品,一種比較耐用,另一種比較差。
為了得到統(tǒng)計估計結果,對于每對照物和被評估的試驗材料,進行足夠的平行試驗。除另有規(guī)定外,所有的試驗材料和對照品都必須進行至少三個平行試驗。為了測試材料的性能,進行破壞性試驗,需要在每個暴露期分別取樣。
在一些標準試驗中,試驗材料與氣候老化參考材料(如藍毛織物)一起暴露。對被試材料的一種或多種性能的測試是在參考材料的規(guī)定性能達到一定的水平之后進行的。如參考材料的組成不同于試驗材料,則可能對暴露作用因素不敏感,或對作用較小的暴露作用因素不敏感,從而導致試驗材料失效。參考材料和試驗材料的結果可能有很大不同。
參考資料和試驗材料之間的這些差異都可能導致錯誤的結果。在一些標準試驗中,氙燈加速老化試驗箱對試驗樣品性能的評估是在特定的暴露時間或輻射劑量下,在一系列規(guī)定的條件下進行的。如果某一特定的暴露循環(huán)作用和性能測試方法的重現(xiàn)性沒有得到確定,那么按照這一部分所進行的加速暴露試驗的結果就不能根據(jù)特定暴露時間或達到指定照射后的特定性能水平來確定材料是否合格。